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每個註冊商標都是為某種商品或服務指定的。商標註冊* * *分為45類,前1-34類為商品類,後35-45類為服務類。大類下有分組分類明細,通常稱為小類。小類別包含許多特定的商品或服務。根據經營的商品或服務,先確定其所屬的類別。確定類別後,您可以在同壹類別中選擇10的特定商品或服務,超過10的商品或服務需要額外付費。
我國國內商標註冊的原則是,壹個商標在壹個類別註冊時算作壹個商標,提交壹份申請表,即壹表壹類。壹個商標分兩類註冊就是兩個商標,提交兩份註冊申請,以此類推。壹個商標可以在壹個類別中選擇10個條目,超過10個條目。每增加壹項,商標局將收取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