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是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
2、商標具有顯著特征,且註冊申請不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3、若申請認為外國人的,還應當委托中國境內相關機構代理申請;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
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第十八條
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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