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用來區分壹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商標註冊後才能擁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國際市場上的著名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註冊。中國有“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之分。註冊商標是經過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而未註冊商標則需要在使用後進行標記和馳名。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會受到跨類別法律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能夠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相區別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聲音、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查詢方法也很簡單。百度搜索“商標局”,在商標綜合查詢中輸入商標名稱。如果獲得了查詢,則證明已經註冊,如果沒有記錄,則不註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衍生問題:
什麽商標不能註冊?
下列標記不得註冊為商標: (壹)只能是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三)其他缺乏鮮明特色的。前款所列商標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易於識別的,可以註冊為商標。以立體標記申請商標註冊的,僅由商品本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予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