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典型侵犯著作權案件。
侵犯作品的著作權冰墩墩和雪容融從設計出來的那壹刻起就屬於版權作品。未經許可制造和銷售盜版產品是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是合理的。所以制造、銷售盜版冰盾雪容容壹年的處罰並不重。有些人認為懲罰有點重,只是因為他們對知識產權不太了解。早年,中國確實放松了知識產權。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對知識產權的重視也在不斷增加。
影響國家利益眾所周知,奧運會是壹個耗資巨大的項目。為了收回投資,國家壹般在奧運會前後銷售產品。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東京奧運會即使再艱苦也要舉辦。畢竟花出去的投資需要收回,這次冬奧會也是如此。其中,冰墩墩和雪容融的銷售資金占比很大。官方旗艦店冰墩墩的正品手辦,128元20萬份的手辦銷量已經預售完畢。光是這壹項就給國家帶來了2000多萬的利益。制造銷售盜版冰墩墩和雪容融無疑是阻礙正常銷售,已經嚴重損害了國家的利益。
很多人對盜版的嚴重程度缺乏專業的認識冰墩墩和雪容融之所以能夠受到產權保護,不僅僅是因為北京冬奧會吉祥物的身份,更是為了讓設計師的價值得到足夠的重視和直觀的呈現。任何風靡全球的形象,幕後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都無法估計,冰墩墩和雪容融的設計過程也是如此。綜上所述,冰墩墩和雪容融作為受版權保護的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進行使用,但只要他們自己獲利,就會涉嫌侵權甚至付出法律代價。既然知道了侵權的嚴重程度,商家和個人都要盡力避免制造、銷售盜版商品的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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