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壹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後有的財產。
壹、原則上,丈夫與妻子都是完全獨立的民事、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應當各自承擔責任;
二、妻子的個人財產歸妻子個人所有,當然不得沒收;
三、夫妻的***同財產,有丈夫的壹半,在沒有***同分割前,原則上可以扣押、查封、凍結。
所以,丈夫犯罪,妻子有可能需要承擔罰金。因為對於夫妻間的***同財產是屬於夫妻雙方所有的,所以如果妻子在***同財產當中有壹定份額,那麽就會被用來賠償,同時如果妻子主動繳納罰金,會對丈夫犯罪量刑的時候起到減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