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證明商標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 準備申請書件 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註冊規費 壹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 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