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客體就是所謂的知識產權客體,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或者知識產權的客體。與物權的客體不同,物權的客體是壹種具體的東西,即可以被人的感覺器官感知並被人控制的有形的東西。知識產權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是壹種無形的精神財富。智力成果沒有物質形態,不占有壹定的空間,是人們看不見、摸不著、客觀支配的無形財產。
知識產權客體的特征:
知識產權的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裁決必須由專門的國家立法直接規定。
(3)雙重性:既有部分人身權(如簽字權)的性質,又有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適當性:知識產權專屬於權利主體。未經債權人同意或者法律特別規定,除債權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該權利。
(5)地域性:壹國法律承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僅在該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
(6)時效性:法律對知識產權規定了壹定的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在法定期限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