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基於創造性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三種主要的知識產權是版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專利權和商標權也統稱為工業產權。知識產權英文是“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譯為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或知識產權。
從表面上看,知識產權可以理解為“對知識的財產權”,其前提是知識具備成為合法財產的條件。然而,知識的本質是壹種客觀的、自由流動的信息。壹旦作為信息的知識被傳播,提供這種信息的人就不能獨占地控制這種信息。
那麽這些信息所表達的智力成果就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信息創造者的財產。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通過給予智力成果的創造者專有的使用權和轉讓權,創造了壹種前所未有的產權形式。
法律之所以要把原本免費的信息變成創造者的財產,是因為公共政策需要促進科技發展、社會進步和保護某些特定利益。所以,並不是所有的知識都產生知識產權。同時,知識產權壹詞的外延也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知識產權也在不斷完善。
雙語示例:
1.隨著公司轉型為知識產權公司,業務規模大幅下降。
那裏嗎?曾經是。答?意義重大?衰落?在?那個?尺寸?的?那個?生意?作為?那個?公司?過渡了?去哪?安?知識分子?財產?公司。?
2.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我們?威爾。強化?保護?的?知識分子?財產?權利?(?IPR)。
3.知識產權壹般具有無形性、排他性、地域性和時效性。
IPR?壹般?有嗎?那個?特色?的?無形性?排他性?屬地性?然後呢。暫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