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壹個企業的無形資產是大家眾所周知的事實。在這個知識產權的時代,大家對商標的重視度已越來越高了,申請註冊了商標的企業家們可以有效受到法律維權保護,別人是不可以隨意使用與妳商標近似或相同的商標的,如果使用,那麽就屬於侵權行為,是可以起訴並根據其造成的損失程度索要賠償的。那麽被駁回的註冊商標被別人註冊怎麽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壹些相關資料。
壹、商標註冊駁回原因
商標註冊途中被駁回的原因有很多,具體原因如下:
1、由於商標查詢不力導致駁回。
2、由於違反強制規定導致駁回:商標自身由於沒有顯著性,帶有誇張性宣傳,有不良影響等許多原因被駁回。
3、盲查期導致的駁回:商標盲期是無法避免的,我國商標法會根據申請在先的原則來駁回後提出申請的商標。
4、商標名稱不規範。
5、與他人註冊在先的商標近似。
6、商標缺少顯著性等。
如果是與他人註冊在先的商標近似,可以對商標進行修改再進行復審。
二、商標駁回準備的材料
辦理商標駁回復審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駁回商標註冊申請復審申請書(首頁),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托書;
2、駁回商標註冊申請復審申請書(正文樣式);
3、商標局駁回通知書及其附件(原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回蓋公章);
5、商標構思及使用情況(主要突出知名度);
6、企業簡介;
7、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
8、企最銷售廣告相關財務情況
9、企業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原件及復印件:
10、企銷售產品外觀及復印件;
11、其他可以證明企業產品和知名度證據和材料;
12、早期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相關內容,如有疑問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