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恤上印國旗不違法,但大規模商業制作的話,是否涉嫌商標和廣告問題,要規避清楚,不要違法;同時,如果制作的T恤被別人利用去做違法的事情,需要小心擔負相關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國旗法》第十八條規定:“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
第十九條規定:“在公***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擴展資料
設計圖案上帶有國旗的註意事項
產品的設計圖案上可以有別的國家國旗做為圖案使用。外國國旗圖案該國同意外,不能做為商標使用。
相關規定:《國旗法》規定第十八條 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
《商標法》規定:第十條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同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誌、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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