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是法律的表現形式之壹。壹般來說,只是對特定社會關系的規定。規章是國家制定或批準的規定某壹事項或某壹機關的組織和權限的規範性法律文件,也指團體制定的章程。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是從屬於法律的規範性文件,所有人都必須遵守。違反它會帶來壹定的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督促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保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法律通常是指對社會全體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由立法機關制定,並由國家強制力(主要是司法機關)保證實施的特殊行為準則(社會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