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版權和商標之間的區別可能會令人混淆。專利授予發明者對新思想、新方法或新工藝的專有權。版權授予作者、音樂家和藝術家出版和銷售文學、音樂或藝術作品的專有權。版權涵蓋藝術、戲劇、音樂、文學和其他學術作品——包括已出版和未出版的。商標是壹個詞、短語、口號、設計或符號,用於識別商品,並用於區分商品和競爭產品。商標表明產品的來源(即品牌名稱)。
商標是商人識別其商品和服務的第壹種方式。希臘人、羅馬人、埃及人和中國人用這些標記來識別產品的制造商,這樣買家就能知道他或她所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的工藝。
最早的商標法之壹是亨利三世統治時期於1266年在英格蘭通過的《面包師標記法》。面包師標記法要求面包師用針刺或郵票來標記他們的作品。近壹個世紀後的1363年,銀匠也被要求在他們的產品上做標記。不久之後,制瓶商和瓷器制造商也有義務在他們的產品上做標記。
《銀行家標記法》頒布近四個世紀後,英格蘭法院出現了第壹批商標侵權案件。商標侵權是指他人侵犯商標持有人商標的行為。在第1618號案件中,壹家生產低質量布料的公司試圖通過使用他們的標誌,在市場上將他們的產品冒充為他們的高質量競爭對手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