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d--> 周口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行行政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準、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監督管理直銷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依法組織監管經濟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組織監管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九)依法對商標進行監督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壹)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工商管理行政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