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使用,但是不受保護的。商標的保護是有地域性的,各國有自己的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各國商標法也只保護各國的註冊商標。因此國內申請的商標雖然在國外可以使用,但是其使用不受當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壹條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