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請——向韓國知識產權局提交上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
2.受理通知書——韓國商標局審核材料後,會給申請人壹個受理號,發出受理通知書,大概需要2-3個月的時間(受理通知書會在申請當天被韓國專利局收到)。
3.商標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1)形式審查
提交後半個月內受理申請。受理申請後1個月內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給予壹定期限的補正。補正內容符合規定的,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補正不符合規定的許可主管可以宣布該商標註冊申請無效。
2)實質性審查
壹般從申請到實際審理結束需要12 ~ 14個月。審查員認為註冊申請經審查符合核準標準的,應當對該商標註冊申請予以公告。不符合審批標準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陳述意見。
意見或者補正符合核準註冊條件的,對該商標註冊申請予以公告,仍不符合核準註冊條件的,作出駁回決定。
4.商標公告——韓國商標局批準商標申請後,允許商標刊登憲報,公告日期將以信函形式通知申請人。公告期為3個月。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可以核準該商標註冊。如果有人提出異議,可能會再延長3-5個月。
5.核準註冊——對商標公告無異議或者商標異議被裁定為無根據的,商標註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