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商標的不正當使用包括以下內容: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
(3)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四十八條
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於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
第五十二條
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註冊商標的流程是什麽
註冊商標的流程如下:
1、選擇註冊方式,商標註冊申請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向位於北京的中國工商行政治理總局商標局辦理,申請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
2、進行註冊前商標查詢,查詢在先商標有無相同或相似,選擇恰當的類別,從而減少被駁回的風險,提高註冊的效率;
3、準備資料和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
4、及時提出申請並耐心等待;
5、通過審查與公示後獲得《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