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查詢 -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壹般為十年。並且十年期滿時,商標註冊人可以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期滿的次日起計算。續費次數沒有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對續展的註冊商標予以公告。

第四十壹條

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 上一篇:北京萬紫千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榮譽稱號
  • 下一篇:廚房拉籃怎麽拆卸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