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審查過程中,申請商標如果通不過審查,根據商標局下發的駁回通知書決定是否需要復審:
(1)、商標局下發的是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
壹、申請商標保護的主要商品已經通過審查,可以考慮不復審,通過審查的商品經過公告後,可以取得商標證書;
二、如果主要商品沒通過審查,根據商標的近似程度來決定是否需要復審,引證商標與申請商標區別較大可以進行復審,引證商標與申請商標區別很小則不建議復審,可以考慮申請新的商標。
(2)、商標局下發的是商標駁回通知書:
根據商標的近似程度來決定是否需要復審,引證商標與申請商標區別較大可以進行復審,引證商標與申請商標區別很小則不建議復審,可以考慮申請新的商標。
3、商標復審,需要在收到駁回通知後,十五個工作日作出復審,超過期限不予復審。
4、申請商標復審,根據引證商標與申請商標的近似程度來決定復審是否會成功,區別較小的復審通過的機會較小,區別較大的復審通過的機會較大。
5、商標復審是維護商標申請權利的壹個步驟,並不是申請商標通過復審就能百分之百的註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