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等法定主體才能申請註冊商標;
2、商標所有人應當及時註冊商標,以防他人搶註;
3、申請商標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