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上海松江分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分公司設立提交材料目錄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分公司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工商機關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涉及前置審批的,申請人在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後到審批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
3、申請人向工商機關提交設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請材料。
4、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在受理後1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
5、工商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申請人在5日內到工商機關註冊大廳領取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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