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階段是商標申請人準備申請商標的信息階段,細分如下:
1.申請人有資格在臺灣省註冊商標。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不需要營業執照。
2、商標設計查詢商標設計後,建議先查詢近似商標,再根據查詢結果決定商標是否需要進壹步修改。
3.申請所需的文件
註冊臺灣省商標,需提交以下文件:
(1) 20個清晰的商標圖案,商標圖案不大於5平方厘米;
②申請人簽署的《商標代理註冊委托書》;
(三)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或者註冊國;
(四)註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清單。
二、商標審查階段
當申請人或商標註冊代理機構向臺灣省商標管理機關提出申請時,該商標將進入審查期,具體審查流程如下:
(1)臺灣省商標主管機關在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將指定審查員對該商標進行審查。
(2)審查員接受任務後,對申請商標進行形式審查,包括申請的內容、申請文件是否齊全等。如有錯漏,將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商標通過形式審查後,審查員還會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包括申請的商標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如該商標是否為法律禁止的商標,該商標是否顯著,是否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等。
(4)商標通過實質審查後,商標局向申請人發出核準函,申請商標在商標局公報上公告。
⑤商標公告期在3個月以內,任何人都可以在這個階段提出異議。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商標註冊通過;如果有人提出異議,申請人回復不成功,則不予批準。
三。商標的有效性和續展
臺灣省壹個商標的註冊期是65,438+00年。期滿後可續展壹次,獲得永久註冊資格(國際商標壹般每65,438+00年續展壹次,臺灣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