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清晰黑白稿JPG格式)
4、委托書
註冊流程
1、商標的申請應當向設在蒙得維的亞的工業和勞動部工業產權局提出。
2、工業產權局將就文件的形式、商標的可註冊性以及是否存在在先註冊等項內容進行審查。
3、若壹切手續齊備,又無其他不可註冊的因素和在先註冊,該商標就將連續公告10天。自公告的最後壹天起20天內無人提出異議的,商標即予以註冊並由工業產權局核發註冊證。如果壹個申請的申請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因申請人而造成的30天內未予受理,則此申請視為放棄。
4、對於行政部門核準註冊、駁回或撤銷商標的決定,自該決定日起10天內可以進行上訴。壹旦在行政部門的起訴無效,則可以在60天內向高級法院起訴。
5、在公告日起30天內,任何利益關系人都可以對申請註冊商標提出異議。國內商標或外國商標的所有者使用其未在烏拉圭註冊的商標或註冊商標到期未續展的,以及註冊商標所有者對與其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都可以提出異議。
6、被異議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答辯。答辯時提及的證明材料,必須在15天內提交給工業產權局,如果材料在烏拉圭國內但首都以外的地方,時限為30天。若證明材料來源於外國,則最遲必須在90天內提交。在烏拉圭國內享有優先權的商標在提交異議時,如果該商標還未在烏拉圭國內註冊,則需在30天內根據全部法律要求申請註冊。
所需時間
烏拉圭商標註冊所需時間約為18-24小時,受理回執所需時間約為3-4周,商標公告異議期約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