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出異議:在商標申請公告後的30天內,您可以向商標申請人所在的商標局提出異議,阻止商標的註冊。在提出異議時,需要提供有力的證據和理由,證明自己在九類內已經註冊該商標,或該商標與自己的商標存在明顯的相似性或混淆可能。
2. 提出撤銷申請:商標註冊局審查商標時會考慮多個方面,如果您的註冊商標與被搶註的商標存在相似性或者混淆可能性,您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要求撤銷對該商標的註冊。
3. 尋求專業機構協助:如果以上維權方式不起作用,您也可以尋求專業機構的協助,例如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等,他們會根據您的需求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協助您解決商標維權問題。
需要註意的是,在維權過程中,需要及時收集和保存有力的證據,並妥善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避免被他人侵權。同時,也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