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著名商標復審的流程如下。(1)商標復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2)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3)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4)申請商標復審,必須將《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同時附送《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局駁回原件)、原商標圖樣10份、黑白墨稿1份和《商標駁回通知書》。(5)交納商標評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