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註冊商標壹個,第壹次申請能申請註冊45個類目,以後可以增加類目。
註冊商標要具備以下條件: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和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簽約人身份證和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經營者的身份證和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商標是用以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誌。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 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