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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應該以什麽形式投標?

法律解析:租賃招標是指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資產核實,清理債權債務,評估資產,根據行業、企業的利潤率確定標底價格,然後以公開招標的形式確定承租人的租賃形式。是指出租方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資產核實,清理債權債務,評估資產,根據行業和企業資金利潤率確定標底價格,然後以公開招標的形式確定承租方的租賃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7條。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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