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審查也叫書評。
是指商標局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審查商標註冊申請人的資格及其是否有權申請商標註冊;審查商標註冊申請的條件是否符合《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要求;審查商標註冊申請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審查商品或者服務的分類是否準確,是否符合申請商標、商品或者服務類別的要求;審查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已委托代理機構,委托書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商標圖案是否清晰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完成對申請註冊商標的審查,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查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