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別人在先註冊了“嘉禾”商標,並沒有直接授權妳使用,而妳只是想自己銷售酒時也在自己產品的包裝上用“嘉禾玉液”、“嘉禾酒”這樣的名稱,那麽妳就屬於侵犯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了,因為妳使用的玉液、酒這樣的詞語只是對他人在先“嘉禾”商標的修飾,屬於和他們的商標高度近似,所以如果對方向工商局提出查處妳侵犯註冊商標的話,那麽妳是需要賠償他們的商標權利損失的,所以,如果沒有經過他們的商標授權,那麽壹定不要這樣使用。
2、“嘉禾事興”這個名稱和“嘉禾”也是有壹定近似性的,但是具體能否判為近似,還得商標局確定,所以,如果妳想正當的使用而又不被他們告妳侵權的話,那麽妳可以花個商標註冊費,把這個名稱註冊了,只要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妳就可以正常使用這個商標,至於日後商標能否註冊下來,要等到商標局壹年左右的審理才能確定,這壹年當中妳是完全可以使用的。不會有任何問題,如果日後商標局核準妳的商標,那是最好,妳就可以底氣十足的使用了,而如果駁回妳的商標申請,那麽妳還可以做個復審,復審的時間期限更長,需要2-3年才能出結果,所以妳又可以使用2-3年,就算日後商標沒下來,那麽這麽多年的使用也可以了,實在不行還可以走訴訟,又可以推遲使用的時間。這也是常見的商標方面的技巧問題,關鍵看妳怎麽運作。
3、如果需要進壹步咨詢或是幫妳辦理這個商標註冊的話,那麽妳可以隨時通過百度HI找我詳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