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等,,按所載合同金額的0.5‰貼花。
(二)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時所書立的轉移書據。財產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稅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無印花稅二、股權轉讓印花稅繳納的三種情況如下:
1、當公司有實際入資的資金根據轉讓的金額,雙方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2、當公司沒有實際入資的資金轉讓方、受讓方都不用繳納印花稅
3、特殊情況,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壹)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