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裁決專利強制許可使用費的具體程序,根據相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請求的審查與裁決。那麽請求裁決專利強制許可使用費的具體程序是什麽?請求裁決專利強制許可使用費的具體程序如果大家需要專業的專利服務,八戒知識產權幫您支招!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業務發展迅速,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八戒知識產權專利申請,專利轉讓代理服務受業內認可,您有專利轉讓,專利申請的交易的需求,就趕快咨詢八戒知識產權客服。請求裁決專利強制許可使用費的具體程序(壹)請求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請求書,並自提出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強制許可使用費的裁決請求費;逾期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該請求視為未提出;(二)對符合《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及《辦法》規定的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將請求書副本送交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期滿未答復的,不影響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決定;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可以提交書面意見。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根據案情需要聽取當事人雙方的口頭意見;(三)請求人可以隨時撤回其裁決請求。請求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決定前撤回其裁決請求的,裁決程序終止;(四)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自收到請求書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強制許可使用費的裁決決定,並將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決定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五)專利權人和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強制許可使用費的裁決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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