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查詢 - 餐飲商標侵權怎麽認定

餐飲商標侵權怎麽認定

法律分析:餐飲商標侵權認定為: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都屬於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 上一篇:20只醫藥細分龍頭個股(名單),低估值,行業前景強
  • 下一篇:超市批量購買山東潤福堂是真的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