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代中國茶店和茶言只是名稱上的相似,那麽茶言就有很大概率不涉嫌侵權。這個世界上有很多類似名字的品牌和企業。如果都是侵權,那就太可怕了。敗訴的主要原因不是名字的雷同,而是現代中國茶店在店面裝修、飲料制作工藝、飲料名稱、廣告宣傳上的完全抄襲。也就是說現代中國茶店怎麽開店,怎麽以茶為原料開店,這種赤裸裸的抄襲構成侵權。更何況我還是第壹次看到這麽大膽的抄襲,甚至沒有重新設計商標。我只是用現代中國茶店的商標在PS裏修改壹下。
盜版抄襲不是長久之計。想著抄現代中國奶茶店,對茶和文字感興趣的老板肯定覺得品牌有名,有利可圖,不想交加盟費。有這種想法的老板在社會上比比皆是,但妳有沒有想過,別人的成功靠的是自己,靠的是自主設計和文化建設,妳怎麽可能不被追究自己抄襲的責任。別人的努力,如果不受法律保護,就會被復制的壹無所有。在我看來,壹百多萬的處罰是輕的,抄襲和侵犯知識產權的人才會知道其中的痛苦。對於企業來說,模仿是可以的,但是直接抄襲就是對知識產權的不尊重,靠抄襲來發展不是壹個良性的長遠發展。
大家都在抄襲,誰願意原創?這麽簡單的道理,希望那些無恥之徒?抄襲者?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