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條通過通知作出承諾,其生效時間適用本法第壹百三十七條的規定。如果承諾不需要通知,則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時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七條* * *通過對話作出的意思表示,在對方知道其內容時生效。非對話的意思表示到達對方時生效。數據電文形式的非對話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自進入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具體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三十八條無相對人意誌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