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馳名商標不存在有效期長短的問題。馳名商標的保護期限沒有準確的概念,因為商標註冊後的有效期均為10年,既使作為馳名商標,10年到期都需要續展,續展後還是馳名商標。如果到期後不續展,則該馳名商標同樣會被註銷。其他人同樣可以再次申請這個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