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申報
馳名商標?的概念:馳名商標是指在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並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申請馳名商標的方式:
1.行政途徑:可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認定。
認定程序:先由申請人向商標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然後由商標局組織審核,期間還征詢有關部門及專家意見,認定結果以公告形式發布。
申請流程圖
申報
審核
公告
2.司法途徑:可借助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特點,通過中級以上人民法院進行司法認定。
申請馳名商標所需材料:《馳名商標認定申請表》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馳名商標認定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馳名商標認定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應提供申請人簽章的委托書,或者申請人與商標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協議(合同);
3、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或服務近三年來主要經濟指標(應提供加蓋申請人財務專用章以及當地財政與稅務部門專用章的各年度財務報表或其他報表復印件,行業證明材料應由國家級行業協會或者國家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4、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或服務在國內外的銷售或經營情況及區域(應提供相關的主要的銷售發票或銷售合同復印件);
5、該商標在國內外的註冊情況(應將該商標在所有商品或服務類別以及在所有國家或地區的註冊情況列明,並提供相應的商標註冊證復印件);
6、該商標近年來的廣告發布情況(應提供相關的主要的廣告合同與廣告圖片復印件);
7、該商標最早使用及連續使用時間(應提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最早銷售發票或合同或該商標最早的廣告或商標註冊證復印件);
8、有關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標復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