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馳名商標轉讓的法律後果:馳名商標轉讓以後在註冊商標有效期還是馳名商標,但是使用權人歸受讓人。企業因合並、分離或兼並應當及時辦理轉讓註冊商標的手續。如果企業已經註銷,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商標轉讓人在同壹種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必須壹並辦理轉讓。申請轉讓註冊商標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並由受讓人辦理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壹)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