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非專利技術的會計分錄
非專利技術在無形資產會計科目中核算。
出售非專利技術的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出售非專利技術進行會計處理時,將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應繳納的稅款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借方: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
營業外支出(借方余額)
貸款: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營業外收入(貸方余額)
無形資產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是指期末因技術陳舊、毀損、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無形資產,應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用於攤銷無形資產,其余額壹般在貸方登記,貸方已計提累計攤銷。累計攤銷賬戶是壹個資產賬戶,用於計算無形資產的攤銷。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為無形資產的扣除項目。累計攤銷只屬於無形資產的調整科目,登記方向與無形資產相反。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以外的所有營業外支出。如罰款、捐款和非常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