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初次審核通過,還有壹個類似復審的,通過了就可以做其他相應的事情了。
對於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審查後,認為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稱為《初審公告》,也是作為對商標申請人的通知。
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不等於核準註冊,也就是說該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只有在公告期內無人提出提議或者提議裁定不成立,由商標局刊登註冊公告,該商標才予以核準註冊。
經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如認為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均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例如銀行審核部門初審的內容:
1、個人基本信息。
2、身份證信息。
3、工作家庭信息。
4、若資料不齊全,銀行會通過撥打固定電話或手機電話的方式提示申請人完善資料。
5、銀行初審完成後會前往征信中心查詢申請人的征信記錄,以便完成最後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