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紋身明顯不符合黨徽使用的規定,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章程》 第五十五條 中國***產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產黨的象征和標誌。黨的各級組織和每壹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定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
《中國***產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幹規定》
第七條 黨徽的使用範圍:
(壹)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組的印章(印模)中間應當刻有黨徽圖案;
(二)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會議,應當懸掛黨徽,並在黨徽兩側各布五面紅旗;
(三)黨的各級組織頒發的獎狀、證書和其他榮譽性文書、證件上,可以印黨徽圖案;
(四)黨內出版物上可以印黨徽圖案。
除上述情況外,使用黨徽及其圖案需經縣級和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組織部批準。
第八條 懸掛黨旗黨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
第九條 不得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規定的黨旗黨徽。
第十條 黨旗黨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
第十壹條 黨的各級組織應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規定的黨組織和黨員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當事人黨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