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黨旗黨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
根據《中國***產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幹規定》內容:
第八條 懸掛黨旗黨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
第九條 不得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規定的黨旗黨徽。
第十條 黨旗黨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
第十壹條 黨的各級組織應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
本規定的黨組織和黨員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當事人黨的紀律處分。
擴展資料: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通過的《中國***產黨章程》增加了黨徽黨旗壹章,分別對黨徽圖案、黨旗圖案和黨徽黨旗的性質以及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等做了明確規定,指出:“中國***產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產黨的象征和標誌。
黨的各級組織和每壹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定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
黨的十六大把黨徽黨旗的規定寫進黨章,使黨徽黨旗更具權威性,也使黨章更加完整和規範。這對於增強黨員的光榮感、使命感,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響力,都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人民網-中國***產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幹規定
人民網-黨旗和黨徽的歷史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