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換貨時需要註意商品是否屬於可以退換貨的範疇,以免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影響二次銷售,壹般不給予辦理退還貨了,如果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可以更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壹)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壹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