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不同:無實體網店營業執照是指針對無實體店的純網店用戶發放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2009年6月15日,福建泉州發放了全國第壹個無實體網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2、意義不同:較之沒有登記、申領營業執照的網店主要受到的約束更多,但有了工商部門的監管,消費者會更認可,放心購買,有助於打品牌。給沒有實體店鋪的網店頒發營業執照,是貫徹國務院支持海西建設中的先行先試精神,但在監管程序上也會更加嚴格,而且壹旦發現網店超越網絡交易,將重罰。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