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稱,經濟學家壹致認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立法思路貫穿於電子商務法立法的全過程,而關於知識產權保護、電子商務經營者保護以及平臺義務和責任的部分,實際上從另壹個角度體現了對消費者的保護,而電子商務經營者責任和義務的強化,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壹種體現。
電子商務法草案構建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是以電子商務平臺為基礎,將控制置於過程之前,在行為過程中采取相應措施制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體現了對當事人權益的考慮和利益沖突的平衡。
分析人士表示,無論是權利人的通知,還是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聲明,以及最終的結果,都應該是透明的,這顯然是社會監督和社會治理的壹種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