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2.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3.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二、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對有下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利用互聯網銷售偽劣產品或者對商品、服務作虛假宣傳;
2.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三、狹義的偽劣商品主要包括:
1.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
2.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產品。
3.不合格的產品。
4.失效、變質的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