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包括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定義見後附),因此印刷許可證還包括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許可證。
無證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活動的,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處罰壹般是(1)責令停產停業;(二)沒收印刷品和非法所得;(3)處以印刷品總價款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未取得其他印刷品許可證從事印刷活動的,《印刷業管理條例》並未明確處罰結果,只是籠統地規定根據具體印刷品適用相關法律法規。
附件: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定義:
1.出版物,包括報紙、期刊、圖書、地圖、年畫、圖片、日歷、畫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
2 .包裝裝潢印刷品,包括商標標識、彩色包裝盒(袋)、紙質包裝用品、印鐵罐、以介紹產品為內容的廣告材料等。
3 .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資料、圖表、票證、名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