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場所的背景音樂等。2.根據國歌法,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各級代表大會等;憲法宣誓儀式;升國旗儀式;各級機關舉行或者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儀式等;國家公祭儀式;重大外交活動;重大體育賽事;其他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國歌法》
第六條 奏唱國歌,應當按照本法附件所載國歌的歌詞和曲譜,不得采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
第七條 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第八條 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場所的背景音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