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貿易、合作、地緣(地域)或者其它關系明知或者應知被申請人的商標;
2、被申請人因申請享有在先權利的商號、作品、外觀設計、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在先權利的存在;
3、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構成惡意搶註其商標行為的,需要考慮申請人商標的獨創性;
4、被申請人因作為公***資源的旅遊景區名稱、產地名稱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應知該名稱的存在;
5、爭議商標註冊後,被申請人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妨礙他人正當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額轉讓費、許可使用費、侵權賠償金,或者進行誤導公眾的宣傳,造成市場混亂。
惡意搶註商標的手段如下: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壹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身份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綜上所述,惡意搶註指的是以獲利等為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為。惡意搶註多發生在以申請在先為授權原則、能帶來壹定經濟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權利領域,故多發生於商標、域名及商號。惡意搶註就是申請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將他人已經使用但尚未註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註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