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分公司已註銷,該分公司之前註冊的商標轉讓操作如下:
1.轉讓方公司註銷時辦理轉讓所需的材料。
1.申請表(轉讓方全體股東簽字,受讓方蓋章)
2.授權委托書(轉讓方全體股東簽字,受讓方蓋章)
3.受讓方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紅色印章。
4.轉讓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
5.轉讓方工商機關註銷證明原件(工商局出具,註明原公司負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6.轉讓方公司財產清算報告原件(工商局出具,提供工商檔案館留存的財產清算報告(加蓋檔案查詢印章)證明商標權屬)
二、如果清算報告未提及受讓人繼承的商標的內容:
7.補充提供轉讓方所有股東的工商證明文件(文件必須包含所有股東的身份證號碼)。
8.轉讓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轉讓聲明(經公司股東會確認,全體股東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