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商標是指服務提供者為了將其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相區別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標誌。服務標記也可以稱為服務標記。如:中國民航總局、中國建設銀行及其圖形、迪達律師事務所、演講者劇院等。所有用於區分提供服務的標誌都可以視為服務商標。然而,服務商標不同於商號。“商號”是根據《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進行登記的,商號不像商標那樣具有顯著性。商號註冊後的有效期僅限於某壹地區,防止在某壹地區重復。商號壹旦註冊為商標,就受到全國法律的保護。
為了便於服務商標的註冊和管理,國際Nice協議將服務* * *分為八類:
(1)廣告、工業管理、工業管理、辦公事務。
(2)保險、金融、貨幣和房地產事務。
(3)建築施工、維修和安裝服務。
(4)電信。
(5)運輸、商品包裝和儲存以及旅行安排。
(6)材料處理。
(7)教育,提供培訓、娛樂和文化體育活動。
(八)餐飲、臨時住宿、醫療、保健和美容服務、獸醫和農業服務、法律服務、科學和工業研究、計算機編程和不屬於其他類別的其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