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實際使用的註冊商標與商標局核準的註冊商標區別明顯,將不視為註冊商標的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以該註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例如在服裝上變形使用商標的圖案、文字。
(3)商標跨類別使用,可能會侵權他人商標專用權。如果服裝企業註冊的商標沒有達到馳名商標的程度,其超越核準註冊的範圍將會侵權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例如企業在第25類服裝上獲得商標註冊,而該企業同時將商標使用在第10類的手提包、背包、拉箱、錢包等商品上,該商標可能